近年來由於全球氣候暖化,影響降雨型態,使得位於亞洲地區的臺灣暴雨發生頻率及強度增強;由於都市化現象,土壤大量被水泥覆蓋,使得降下的雨量無法滲入泥土中排出,下大雨時淹水的機率也會增高。輸入量(降雨量)增多,輸出量(排水量)卻減少,因此近年臺灣洪災的規模往往超乎尋常的大,在這樣的氣候趨勢下,我們更應掌握極端災害發生的規模與嚴重性。
洪災的嚴重性該如何進行評估?相信大家常聽見「五十年一遇大雨」或「一百年一遇大雨」等說法,其中50年、100年指的就是降雨量的「重現期距」,用來表示發生大於或等於該降雨量所需要的平均年數,常以大寫字母T表示。重現期距越大則災害越嚴重,也就是說,一百年一遇大雨的雨量會比五十年一遇大雨要來得高。需要注意的是,一百年一遇大雨並不是指發生過後隔100年才會再發生下一次,而是指平均100年才會發生一次超過該雨量的情形。任一年發生降雨量X,超過特定重現期距雨量XT的機率P,和其重現期距成反比。可使用以下公式求得: